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活动

刘培柱常务副厅长到省政务大厅视察指导公安厅窗口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16-07-04 09:0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7月1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到省政务大厅公安厅窗口视察指导工作,省政务大厅副主任徐彩晶,厅政治部宣传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同志陪同参加。

  在公安厅窗口,刘培柱常务副厅长亲切慰问工作在一线的全体民警,仔细翻阅公安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群众留言簿,认真询问2016年以来的窗口办件量、审批工作流程、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在听取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后,刘培柱常务副厅长指出,今年以来,行政审批办公室认真贯彻省厅“三十项措施”,在全省公安机关扎实有序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制定省公安厅典当业等十项后续监管办法,受到蒋超良省长、胡家福副省长的批示肯定;编制省公安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省公安厅行政职权边界;建立省公安厅市场主体名录库,完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在省政务大厅年度考核中继续名列首位,厅党委对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全体同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刘培柱常务副厅长强调,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公安厅窗口扎实开展“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作用”活动,教育引导窗口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提升履职能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窗口各项服务。要深入贯彻全省软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厅党委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窗口服务公开化、高效化和信息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改进服务质量。要紧紧围绕“三十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加强督导和检查,研究解决各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践行好省公安厅向社会的庄严承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工作实行台帐管理、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林省公安厅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