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结束后,公安厅共收到省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13件。在公安厅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厅有关部门警种认真开展了办理、答复工作,实现了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和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多次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亲自调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持召开省公安厅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对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厅机关各承办部门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手段,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措施,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好,确保实现100%满意的目标。分管厅领导分线组织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关部门警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具体负责落办工作,有效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成效,为做好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省公安厅对承办的13件建议提案逐件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承办分工,确定办理部门警种,落实工作责任,并按照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流程、标准和时限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办理工作中,公安厅办公室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并对各部门警种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实行跟踪问效,积极推动办理结果公开,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承办部门警种按照办理工作安排,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同时,积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在办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确保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动工作提升。公安厅坚持民意引领,把通过建议提案反映出来的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锋芒性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理复杂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联动长效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12月份,省公安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调度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报告,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效能。
部分内容略。
吉林省公安厅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