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省公安厅预算信息补充说明如下: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厅本级、省看守所2家行政单位,物证鉴定中心(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档案室、警犬训练基地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3198.46万元,较2015年财政预算减少258.49万元,下降7.5%。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按照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当时省财政厅尚未追加下达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因此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中未包括该费用,现予以补充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5.97万元,较2015年减少9.04万元,降低1.4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60.16万元,较2015年减少7.6万元,降低11.22%;公务接待费52.61万元,较2015年减少1.44万元,降低2.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3.2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省财政厅严格执行“三保一压”财政资金供给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核定了我厅 “三公”经费预算。在预算执行工作中,我厅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预算刚性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先有财政预算后有经费支出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度安排资金使用,实现了既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