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更好地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经各地公安机关推荐申报和省公安厅复核,确定了拟申报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和拟命名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相关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安厅反映。
联系电话:0431-82098329
附件:1.拟申报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
2.拟命名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
吉林省公安厅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