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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华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 2014-10-09 14:20:00 来源: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

  

  在福利院参加包饺子活动

  

  刘丽华,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松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主任科员、工程师、主检法医师、实验室认可内审员,三级警督。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刘丽华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二次,2004年被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13年被松原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松原市总工会评为“松原市五一巾帼标兵”,并授予“松原市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被吉林省妇联授予吉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刘丽华同志1998年7月从警以来,始终立足刑事侦查、刑事技术工作,工作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刻苦钻研法医学和文件检验学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通过多年业务实践,刘丽华同志在学术上取得了优异成果,迅速成为松原刑事技术骨干。她先后在吉林省公安厅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习了法医物证检验、文件检验等多项业务知识,多次参加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厅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了法医检验和文件检验两项专业鉴定人资格,并被吉林省公安厅评定为文检类工程师、法医类主检法医师职称。在省级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为侦查破案、惩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和明确的侦查方向,在刑侦工作检验鉴定实践作战技术上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作为公安刑侦部门的技术骨干,刘丽华同志共参与受理法医活体损伤类检验鉴定2000余人次,共受理法医物证案件1000余起,在文件检验工作中,刘丽华同志受理检验绑架人质、抢劫杀人、盗窃、诈骗、敲诈恐吓等各类案件100余起,共检验嫌疑样本300余份,经破案后实践验证,她出具的鉴定结论科学准确,无一差错,使法医类和文检类案件检验鉴定工作在侦察破案和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9年全省执法质量考评,由刘丽华同志制作的文检笔迹、印章鉴定卷宗在全省排名第一,并被选送到公安部参评。在公安部举办的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能力认证测试中,文检鉴定卷宗连续五年以双优的成绩通过认证,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民警来我市侦办一起涉嫌重婚罪的案件,要求对一九九四年一本结婚证的真伪做出鉴定。刘丽华同志认真的向办案单位的同志了解案情后,及时与涉案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提取鉴定需要的同期样本,当时钢印印文鉴定技术和经验还不成熟,她大胆创新,采用新的技术方法,对案件涉及的钢印印文做出科学准确的鉴定。成功侦破案件的同时,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上得到了外协单位的高度认可,实施基层技术革新,在技术上也突破了钢印印文鉴定的难题。

  2010年,松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承办的拆迁公司诈骗拆迁房屋及补偿款案件中,涉及鉴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印章印文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数量多而且复杂,鉴定难度很大,拆迁问题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敏感度高,稍有差错和疏漏,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严重者会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面对这起棘手的案件,刘丽华同志制定了周密的鉴定计划,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得到认可后,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经过几个昼夜的不懈努力,为侦破特大拆迁诈骗案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该案的成功侦破在松原电视台“松警时空”栏目中进行了报导。

  刑事技术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需要无私奉献的岗位,刘丽华同志从参加公安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将自己对岗位的热情全部都融入到工作中去。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她既是技术员又是侦查员,不论严寒酷暑,不分白昼黑夜,始终以警情为命令,每当发生刑事案件,她都迅速进入角色,不仅在刑事技术检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经常参与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充分发挥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出色的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本市发生一起凶杀案件,在对案件中多个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后,提取了大量的物证。刘丽华同志不怕脏不怕累,认真有序的对大量物证进行检验,在繁杂的物证中寻找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最终发现嫌疑人留在被害人衣物上的血迹,经送检到省公安厅作DNA检验,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2013年,在一起爆炸案件中,被害人的眼睛被炸成重伤,手指炸断两个,家里衣柜等生活用品被炸坏。案件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经外围排查,因嫌疑人不具备作案时间,将其排除。在对案件现场提取的物证检验时,刘丽华同志用仪器辩读出包装盒上手写压痕字迹内容,结合案情对案件进行客观分析,提出新的检验方向,并向领导请示,赶赴案件现场,再次把嫌疑人纳入嫌疑范围,冒着危险和嫌疑人见面,亲自提取充足的样本。经过一昼夜反复细致检验,最终,通过笔迹鉴定认定了己被排除的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是一起有预谋、有针对性、性质非常恶劣的爆炸案件,这起案件的及时侦破,打击了犯罪,消除了当地群众的恐慌和负面影响,彰显了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更直接的反映出刘丽华同志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不畏艰难的敬业精神,

  2013年,市公安局一名民警在食堂就餐时突然倒地,听到周围同志的呼救,正在就餐的刘丽华同志立即赶到现场,非常镇定的应用自己掌握的急救知识,第一时间,对生病的民警进行现场急救,准确的判断出突发的疾病,使他保持正确的体位,及时用手抠出他口中的饭菜,避免他因呼吸道阻塞引起窒息,并组织人员联系他的家属了解个人既往病史,在120急救医护人员赶到前争取了抢救生命的时间和机会。

  作为一名女刑警,刘丽华同志始终以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智慧。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刘丽华同志还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作为松原市公安局志愿者团队的一员,几年来,她和团队一起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帮扶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她热衷公益事业,经常通过参与法律维权活动,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各种形式,让人们了解并理解公安工作。

  多年来,刘丽华同志在公安刑侦工作中,以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赤诚情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着青春和热血,用智慧和力量为打击犯罪、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松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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