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吉胜、通讯员庄玲玲报道:6月1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
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吉林省公安厅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同志多次就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务实举措,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着力提升全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吉林省公安厅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经十一届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两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包括3大部分、9个方面、34条措施,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意见对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深化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等全方位部署,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相关部门要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