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后,吉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紧紧抓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契机,主动转变理念顺应新形势、调整工作方式应对新要求,实现主责主业再聚焦、监督执纪再深化。
吉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织全组纪检干部加强学习,真正把监察法学深、学透、学懂;按照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畴,主动协调省公安厅政治部,收集整理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将每个人的工作岗位依据职务行为进行分类,建立厅直机关人员信息库,努力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吉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牢牢抓住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组织厅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认真梳理上报风险点、风险岗位,推动各级党组织管警治警责任落实,盯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抓监督,防范风险,补齐短板,消除盲点。加强对地市公安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特别是把督办件的办理质量、公安纪检执纪办案系统的管理使用纳入对市州公安机关的年度考核内容,逐级压实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吉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在集中整治“民警参与经商”问题中,依托警员信息系统和大情报平台对民警个人填报情况进行大数据碰撞比对,筛查发现民警瞒报问题线索712条,及时发给各地区核查整改,先后有120余名民警主动退出经营活动。对拒不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给予了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