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公安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公众可通过来信或者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话:0431-82097295
传真:0434-82097260
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吉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
邮编:130021
吉林省公安厅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