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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谈社会管理创新(刘培柱)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12-09-29 14:3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编者按:9月29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间,就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与网民朋友进行交流。
    访谈中,刘培柱常务副厅长向网民朋友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省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着力为吉林发展振兴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的情况。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吉林省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到了省公安厅刘培柱常务副厅长和广大网民朋友就公安机关服务全省“三化”、“三动”战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交流。刘厅长您好,我代表网民朋友欢迎您!

  刘培柱: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来到省政府网站,与大家就公安机关服务全省“三化”、“三动”战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情况进行在线交流。同时也借此机会,感谢广大网友和广大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我们大家都知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去年省委、省政府对此也作出了相关部署。刘厅长,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情况吗?

  刘培柱:好的。党的十七大立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了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明确地把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摆在政法机关面前。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部署。去年,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省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着力为吉林发展振兴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主持人: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刘培柱: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和安全感满意率有了新的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1年,我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达90.5%,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同比提高0.66个百分点、达到91.54%。近日,中央政法委通报了2011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我省综治工作全国排名第13位,前移了3位,实现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整体水平的新提升。

  主持人:刘厅长,您刚才提到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吗?

  刘培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安机关的第一要务。我们始终把服务振兴、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是高水平管理”的认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管理创新促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主持人:我省公安机关都出台了哪些服务经济发展的举措呢?

  刘培柱:近年来,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省公安厅相继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促进和服务民营经济腾飞20条措施、保障和服务民生48条措施、服务吉林振兴15条措施、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便民利企19条措施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群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2条意见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交警、刑侦、经侦、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等部门及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也配套出台服务举措200余项,从政策层面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今年,我们又按照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同志的指示要求,以服务“三重一小”(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在建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小微企业)为重点,研究制定了服务吉林发展振兴30条意见和具体方案,省厅梳理出300家“三重服务对象”,分级落实了领导帮扶责任,厅党委成员每人帮扶3家,同时以属地为主全警帮扶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地服务吉林发展振兴。

  主持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政府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方面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刘培柱: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171项行政审批(办事)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在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公安局全部建立行政审批办公室,90%以上的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或分厅办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在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开通行政审批直通车三个方面下功夫。今年2月,我们又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包括省公安厅、9个市(州)和长白山公安局、42个县级公安局以及车管所等门户网站在内的四级应用系统,将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治安管理、禁毒管理、户政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科技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等10个警种171项行政审批(办事)项目,全部纳入该平台实行网上审批或服务,实现了吉林公安行政审批、办事项目从信息上网到服务上网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公安机关管理效益的双赢,受到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广泛好评。

  主持人:看得出来,公安机关在深化行政审批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也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在这方面,我们是怎样开展工作的呢?

  刘培柱:公安机关围绕确保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坚持维护市场秩序与确保经济安全并重,以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重大经济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为重点,连续开展打击假币和假发票犯罪、非法集资犯罪、银行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严重、各级领导关注的经济犯罪大要案件,有力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全省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亮剑”等专项行动,今年初又组织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一年多来,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制售假劣商品犯罪案件,端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尤其在“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了巨额经济财产损失。这些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专门签署命令对我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工作予以嘉奖。

  主持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需要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同样需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方面公安机关是如何做的呢?

  刘培柱:在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我们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强化执法管理监督,着力解决机械办案、粗放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

  主持人:在执法制度建设上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刘培柱:我们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吉林省公安厅岗位职责标准、岗位技能标准和工作流程标准》、《吉林省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规范用语》等一系列执法规范性文件,为民警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效解决了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和“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主持人: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我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刘培柱:着眼提高全体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省公安厅出台了全警大轮训工作规划,明确了轮训目标、细化了培训内容,采取公共科目集中授课、专门业务分警种授课的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省基层所队长培训班、派出所教导员培训班、法制部门负责人培训班、专兼职法制员培训班、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培训班等多批次培训班,全省公安民警普遍受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方面的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去年组织开展了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全省40154名公安民警和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的人民警察分三批参加了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执法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主持人:在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上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培柱:我们严格规范了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和执法办案活动,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明确要求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查办案件对涉案企业经营造成的冲击;对涉及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一般性案件,在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切实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我们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主持人: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直以来我省社会治安总体都比较平稳,这其中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努力。刘厅长,这方面公安机关是怎么做的,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刘培柱:感谢主持人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安居乐业”,这四个字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发展就成为一句空话。近年来,公全省安机关着眼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主持人: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方面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培柱: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核心,以解决治安突出问题为重点,相继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侵财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缉枪治爆、禁毒严打、清理整治“网络黑市”、清理整治“三非外国人”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全省破获刑事案件同比上升7.58%,一杀3人以上案件全部告破,在公安部相关会议上介绍了专项打击、缉枪治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特别是清网行动,我们省以撤网率90.79%的战果位居全国第二,公安部通令嘉奖了我省公安机关并给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主持人: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我们采取了什么样的创新举措?

  刘培柱:总结起来说,就是大力加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六张网”建设。目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视频监控探头已达到23.5万个。特别是在城区,我们开展了大巡防工作,长春市推行“千米见警察”夜治安巡逻模式以来,“110”有效警情下降33.48%,刑事案件发案下降33.96%;白城市整合警力资源,从机关科室和交警等直属所队抽调45岁以下的民警100名,与巡警共同承担全天候的巡逻执勤和110处警工作,今年以来可防性案件下降了21.3%,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0人,同比上升11%;此外,辽源市、吉林市、松原市等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军警联合巡逻机制,社会效果显著。在农村,我们以“平安大喇叭”为重点,全面推进“十户联防”和多户联防互助工程,在边境地区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全省近一半的边境村屯实现刑事案件零发案。与此同时,各地强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2100多个警务室遍布全省城乡,治安触角有效延伸前移。通过“六张网”建设,使全省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省刑事立案同比下降了6.8%,各类侵财案件和“两抢一盗”案件分别下降了19.82 %、19.88 %。

  主持人: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服务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刘培柱: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大群众十分关注。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整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清剿火患”、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今年1至7月,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0余万起,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4 %、21.4%、38.2%;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460余万处,火灾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63.6%、88%、68.8%。近日,针对“十一”期间因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流量增大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要求提升高速公路勤务等级至二级以上,交警部门每天要保证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执勤,并将所有执法设备、装备投入路面,加大对路面特别是事故易发点、施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近年来,随着信息科技步伐的加快,网络越来越普及,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活动也越来越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有哪些措施?

  刘培柱:网络安全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以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为目的,积极探索完善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同步响应、协调策应的管理新模式。一方面,加大网上公开巡查力度,在重点网站增设“虚拟警察”和“网上报警岗亭”,进一步提高网上见警率、管事率。另一方面,我们加大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网络淫秽色情表演等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但是,网络违法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打击难度很大,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一方面,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一旦遇到类似犯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线索。

  主持人:据了解,民间矛盾纠纷也是诱发违法犯罪的一大因素。近年来,公安机关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刘培柱:是的,一些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些命案都是因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转化而来的。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都十分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意见》和《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结合“三访三评”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广泛收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排查化解了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和民间矛盾纠纷。工作中,我们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矛盾就是警情、调解也是执法”的意识,坚持“多调少裁”、“多调少罚”,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推进民调驻所工作,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和部分社区警务室设立调解室,大范围、多角度、高效率化解社会矛盾,辽源等地还探索了聘请退休老民警、老法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做法。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公安调解与县、镇(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对接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民间矛盾纠纷13万件,以调解方式处理治安案件占案件总数的近60%,由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大幅下降。正像一位基层民警所说的那样,“我们调解的是纠纷,调顺的是民心,调出的是和谐”。“大调解”工作正逐渐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特别是运用好调解手段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主持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了城市,这部分人群在推动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公安机关是如何有效应对的?

  刘培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任务之一。一方面,我们立足“管得住”,积极探索完善“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房管人、以网管人、以人管人”的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行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公安机关协作衔接和双向管理机制,建立旅店、网吧、出租屋和工地工棚等流动人口落脚地的实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协会、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动态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着眼“服务好”,真正把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体现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进程,延伸公共服务,使其在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更多分享改革成果,增强社会归属感。

  主持人:道路交通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车辆的迅猛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管理压力不断增大。请问刘厅长,公安机关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办法?

  刘培柱:在交通管理方面,近年来我们推出了40余项具有我省特色的创新举措,如:下放交通管理权限、建立交通管理社区服务站和“流动车管所”、推行交通罚款异地缴纳和交通事故简易处理办法、建立农用物资和重点企业车辆通行“绿色通道”等等,这些创新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去年底,针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牵扯大量行政资源,事故当事人常常因事故处理部门多、手续繁琐,办结交通事故纠纷费时间、耗精力的实际,省公安厅探索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特别是与省司法厅、省法院联合出台了《推进全省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源等地还探索推行了交通事故处理“九位一体”工作机制,提供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等一站式服务,让事故当事人走进一个门就可以办结所有程序,有效破解了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积案多、事故纠纷及信访案件频发的难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这方面工作也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主持人:刚才,刘厅长就公安机关服务全省“三化”、“三动”战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刘厅长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期访谈,同时也衷心祝愿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培柱:我也非常感谢省政府网站为公安机关提供这样一次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让我们共同为吉林发展振兴贡献力量!

  主持人:网民朋友,再见。

  刘培柱: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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