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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48条措施》专访(马晓东)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08-06-24 15:18:16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主 持 人]:
    [网友提问]如果我想反映涉黑涉恶的人员,通过什么渠道最为有效?你们能否不通过当地公安局直接办理?能否为我保密?
 [嘉    宾]: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马晓东: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一是通过写举报信;二是通过互联网发电子邮箱举报;三是直接到公安机关打黑队或刑警队反映;四是通过打电话举报。
省和9个市州的打黑办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在省公安厅网站上已经公布,您可以查询。
原则上各地发生的一般涉黑涉恶案件,由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影响较大的案件,省公安厅视情采取挂牌督办。对于个别重大或基层侦办有难度的案件,经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可以由省厅直接办理或调用外地警力侦办。至于公安机关能否为举报人保密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可以明确向群众保证,公安机关打黑部门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可在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时明确要求为本人保密。最后真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请尽可能详细提供案情及案件嫌疑人、被害人、知情人情况,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进行核查。
  [主 持 人]:
    [网友提问]现在的小偷太可恨,前一阶段,我上街,也没太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拎包里的手机和钱包就被偷走了,请问:省公安厅是否可以有重点地打击一下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有没有什么计划和打算?
 [嘉    宾]:
    马晓东: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对各类侵财案件的打击和防范工作,特别是对于盗窃、抢劫、抢夺等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强化措施,多策并举,不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今年2月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战果。2月28日至29日,针对季节性、锋芒性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了为期48小时的集中统一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3月至4月,针对一些地方扒窃活动猖獗,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反扒专项行动。下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同时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灵活的专项治理和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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