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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于哥们义气替无证、变造号牌的朋友顶包,结果双双进拘留所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18-03-07 09:0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18年2月28日上午,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960公里处,司机刘某无证驾驶,并变造机动车号牌遇到交警检查,郭某主动承认车是他开的,试图保护朋友刘某不被拘留。不料在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郭某说不清楚事情的经过,最终在民警出示的铁证面前,他交代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结果郭某和他朋友刘某双双进了拘留所。

  当天上午9时20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冀A***0*的白色本田小型轿车打着“双闪”停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960公里处应急车道上,车下面有两名男子正在路边方便。当他们看到交警来时,显得异常慌张,两人分别快速地走到车前方和后面的车牌前,同时将位于号牌倒数第二位的磁性号牌贴拿下,车号牌“0”变回了原形“E”。民警赶紧上前询问谁是驾驶人,郭某先向刘某使了个眼色,然后主动承认他是驾驶人,并爽快地承认了变造号牌的违法事实,并主动接受民警处理。郭某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将他们带回了分局案件中队进行调查。

  在分局案件中队,民警对郭某进行询问,发现其非常紧张,而且有些情况他也说不清楚。于是,案件中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调取了该车的行车轨迹,确认该车一直由刘某开着,郭某并没有开车。

  在铁证面前,郭某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他和朋友刘某准备一起去沈阳办事,车是刘某借的,路上一直是由无证的刘某开车,自己并没有开车。刘某为了开快点躲避处罚,将车号牌拿磁铁贴进行了变造。突遇交警检查时,郭某知道刘某没有驾驶证,害怕其被拘留,出于哥们义气,他主动为朋友刘某“顶包”,意图使其朋友刘某逃避拘留处罚。

  长春分局民警对他们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长春分局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无证驾驶和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7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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