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玮带领中队6名民警在丰满区夜巡,在深东路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检查酒驾。21时55分,一辆捷达车驾驶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驾驶人见前方警灯闪烁,交警在夜查,慌乱中熄火,打开车门撒腿就跑。民警闫志勇立即追赶。该车驾驶人向偏远的胡同深处跑去,闫志勇紧追不舍,当跑到200多米远时,中队长王玮和民警王天博也驾车赶到。该驾驶人见无路可逃,遂束手就擒。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数值为475。民警随即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血液检验。
经查,该驾驶人常某,1982年生人,户籍为丰满区高新街道荣光村,家住在水工住宅,目前无业。当晚,常某在厦门街某饭店参加朋友的生日宴,据其讲述喝了6瓶啤酒。散席后,朋友们反复叮嘱其不要开车,常某说,饭店距离自己家也就不到10分钟的车程,不会被交警查获的。结果刚刚开出几百米就被交警擒获。
10月19日,常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出来,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23.16毫克,为醉酒。常某因醉酒驾车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被罚款5000元。而醉驾已经触犯刑律,常某将被判处拘役3至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