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在7月3日查到一名男子“宿醉”后上高速,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7月3日5时,高速民警在珲乌高速吉林西收费出口检查过往车辆时,当检查一辆黑色大众轿车时,驾驶员一脸疲倦、且车内有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据驾驶员吕某说:他于7月2日晚上在长春与朋友喝酒到半夜,大概喝了五瓶多啤酒,因为第二天一大早要回吉林所以喝完直接就睡觉了。7月3日早上4时许上的高速,虽然也担心自己睡了一宿还没醒酒,但是想想大早上交警应该没上班,于是放心的上了高速。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吕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