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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通化三项机制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18-06-27 16:11: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如果不是派出所民警及时帮助化解矛盾,我和邻居之间可能就成了仇人,说不定还会发生大事情呢。”吉林省通化市居民周先生日前与邻居发生矛盾,后在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下,及时避免了矛盾激化。

  今年以来,通化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新时代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将做好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辖区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建立三项机制为引领,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据统计,年初以来,全市各派出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66起,成功调处化解757起,分流109起;调解治安案件204起,占治安案件总数的22.6%,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建立三项机制构建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

  通化市公安局注重发挥派出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的前沿作用。

  他们建立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把排查矛盾纠纷作为派出所民警的常态工作。民警在开展基层警务工作时,深入到村屯、社区走访,收集辖区不安定因素线索,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变化情况。

  他们建立科学预警工作机制,按照城区社区民警每人建立10名、农村驻村民警每人建立5名信息员的标准,建立信息员队伍,努力获取深层次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今年以来,全市派出所共物建信息员3590人。

  对排查收集的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他们及时组织人员按照矛盾纠纷性质进行分类。其中,民事纠纷由社区(村)警务室解决,实行民警、辅助调解员共同调解,实现人民调解和警务工作的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治安纠纷由派出所调解,接到报警后对警情进行分类,属于治安案件由民警先进行调处;非警务纠纷由派出所协同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他们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推行派出所、警务室、社区(村)委员会三级调解模式和“N+ 1”调解方法。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757起,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对于调解终结的矛盾纠纷,全市派出所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上门了解或电话询问等方式,对调解结果是否公平合理、调解协议是否执行等情况进行回访,有针对性地落实跟进措施,巩固扩大调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弹。

  设立规范化调解室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针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占用警力较多等实际情况,通化市公安局本着因地制宜、方便工作的原则,在派出所、警务室、基层组织分别设立调解室。

  在派出所,他们进一步细化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基础台账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增加了透明度。目前,全市派出所共设立规范化调解室83个。

  在警务室,他们积极推动警务室内设调解室工作,实现人员和资源的全面整合,集调解、普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于一体,形成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调解工作格局。调解过程中,他们主要采取民警调解的模式,由派出所挑选工作经验丰富、懂法律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任专职调解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前不久的一天,前进派出所辖区居民高某夫妇和黄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在派出所调解室内,副所长杨杰苦口婆心劝说,开导双方长达10余个小时,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事后,当事双方还一同给派出所送来了锦旗,感谢派出所民警付出的劳动。

  据介绍,在由派出所民警担任调解员的同时,他们还以治保主任、老党员、老干部和有威信的群众为辅助调解员,紧紧依托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组成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矛盾纠纷。

  此外,通化市公安局将矛盾纠纷排查与“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核查有机结合。他们抓住“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进村入户、调查走访的有利时机,认真向群众了解各种情况,注意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4月17日,通化县公安局快大茂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获知,有两户居民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很容易引发激烈冲突。民警立即登门了解情况,并连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他们还抓好回访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跟进措施,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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