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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还冒充他人,该罚!
     
吉林省公安厅 http://www.nxssmr.com 更新时间:2018-06-04 14:1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案情回顾

  5月15日14时,一辆吉B牌照的小型白色越野车在珲乌高速蛟河段驶过。此时,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蛟河检查站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称这辆白色越野车存在车主驾驶证异常情况,提醒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

  随后,蛟河站口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并进行检查。驾驶人自称徐某,驾驶证和身份证均未携带,又说记不住身份证号码,需要跟家里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民警对驾驶人的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进行核实得出:驾驶人确实和所称的“徐某”很像。民警再想对他的信息进一步核实时,驾驶人表现出异常焦急,提出车内有两位80多岁的高龄老人需要到医院就诊。面对表现异常的驾驶人,民警决定用警车先将两位老人送到医院,将驾驶人留下接受进一步核查。

  面对警察的“较真”,驾驶人的口气、眼神都不再“自信”。与此同时,另外一组警力在送两位老人前往医院的途中,民警也和老人唠起了“徐某”。老人没和民警撒谎,说出了真相:驾驶人是车主王某,并非提供身份证信息的“徐某”,二人只是外貌特征相似,而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处罚依据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考虑王某要带老人看病,于是当场给王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告知其15日内到分局接受处理。王某将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吉林高速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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